关于杭州市残保金征收的情况说明
残保金作为国家对于残疾人就业支持的一项专项资金,受到了各地区税务机关、财政机关、社保局、统计局等各个机关单位的监督,单位需要根据参保人数如实的征缴残保金,否则将会导致单位所有人员社保参保受到影响。
杭州市残保金计算公式=(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在职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公式中的1.5%为杭州市对于单位聘请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到比例要求即可免征残保金。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人社厅函〔2018〕246号》的通知,现社保费用将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为了残保金能够顺利的征收,税务机关同样会根据各单位参保人数进行残保金的征收,单位需要将社保费用连同残保金一同上缴到杭州市税务机关。
残保金作为专项资金,收到各个机关单位的监督,单位需要按规定按时上缴,不过因为都是单位操作,可能很多员工都不知道这个事情。小易在此进行一下说明,在《杭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中也有详细的征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