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保修期的认定,房屋质量保修期及规定
一般情况下,屋主在验房的时候,发现房屋出现开关不灵活,或者一些小部件磨损丢失问题时,可以找房产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出现一些较严重的问题,如房屋漏水,房屋裂缝以及露筋等问题时,可以拒绝收房,并找房地产开发商保修,下面,就简要讲述一下房屋质量保修及其规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以上,就是一般房产出现质量问题时的法条规定及保修办法,如果你对这些问题还有疑惑,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来解决,一般房屋的质量问题还可以根据你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协商结果来确定,协商一致便可以进行房产的维修工作。如果一定要适用法律的解决途径,那么自你知道起就为房屋保修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