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知识大全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经知识大全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的顺序

一、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可以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在法庭上相互进行辩论。

二、民事诉讼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在诉讼过程中,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因为对方有针对性的话语而在法庭上互相争吵,要相信审判员会公正的处理给大家一个公平的结果。以上就是本次对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相关文章

  • 什么叫沪股通和深股通?
  • 意外伤害是什么?
  • 圆通速递收费标准是什么?
  • 同比下降百分比怎么算?
  • 个税专项扣除申报完全指南,教你轻松操作!
  • 天天基金活期宝快速取现为何要保留0.01份?
  • 等额本息提前还款利息怎么算?
  • TMT行业是什么意思?
  • 大额贷款有哪些平台?这五个平台满足你的需求
  • 新橙分期放款多久到账?平均下款时间出炉!
  • 西安按揭贷款怎么申请?申请流程和条件详解
  • 企业间债务重组一种处理方式进行涉税分析(一)
  •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收多少钱 房产证加名字要收什么费用
  • 平安银行信用卡申请进度如何查询,怎么查询平安银行信用卡申请进度
  • 帝欧转债072798投资价值如何?
  • 央行降准25个基点意味着什么?降准后银行存款利率会下降吗?
  • 等额本息还款计算器,等额本息还款计算器2021
  • 联合贷款怎么回事_联合贷款的优势与缺点
  • 房地产属于第二产业还是第三产业 房地产开发为什么属于第三产业
  • 债券投资的收益率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