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知识大全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经知识大全

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违约瑕疵

违约瑕疵是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也就是说履行具有瑕疵。我国合同法没有采取大陆法系的瑕疵担保责任,而认为瑕疵履行是一种违约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违约瑕疵,根据法律规定,在不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对责任形式和补救方式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如规定产品有瑕疵应当首先实行修理,三次修理不好退货),则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确定责任。如果合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各种不同的补救方式和责任形式。

(2)损害瑕疵

损害瑕疵又称为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的违约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失。例如:交付不合格的汽化炉造成火灾,致债务人受伤。

债权人享有的履行利益实际上是债权人享有的债权,而债权人享有的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主要是债权人享有的绝对权,这两种权利分别受到合同法和侵权法的保护,根据法律的规定,受害人有权选择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3)部分履行

部分履行指合同虽然履行,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例如,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着不足。

对于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接受,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首先有权要求违约方依据合同继续履行,交付尚未交付的货物、金钱以及提供未提供的服务。非违约方也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因部分履行造成了损失,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对部分不履行,债务人是可以补足的,因此不必要解除合同。如果因部分履行而导致合同的解除,则对已经履行的部分将作出返还,从而会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费用。所以,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部分履行已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其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则一般不能解除合同。

(4)其他的不适当履行

其他的不适当履行情况主要包括:履行的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履行方式不适当,如依约应一次性履行而分期履行;履行地点不适当,即未在合同规定的履行地点履行;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如违反告知义务行为等。

最后,在合同判定违约责任时要考虑不完全履行和完全不履行的区别,二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完全不履行侧重的是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违约责任,不完全履行侧重的是当事人只违反了部分合约内容。

相关文章

  • 信阳市初级会计证领取时间,地点学生怎么领2023?
  • 专科会计和物流管理的区别?
  • 上海失业拿生育金多少钱?
  • 交强险可退保吗现在?
  • 会计中级考几名合格能过?
  • 外汇的买入和卖出是啥意思呀?
  • 企业五险缴费基数不一样有影响吗?
  • 学会计的用什么电脑好呢?
  • 上海失业报销医疗费吗怎么报销?
  • 工具包会计分录怎么写?
  • 美元与黄金的对应关系,你知道吗?
  • 信用卡还款告别“全额计息”
  • 国家统计局:最新或2022(历届)全年GDP增长6.9%
  • 事实51信用卡涉软暴力催收 被查访杭州办公区,员工称还在上班
  • 教育储蓄
  • 微信怎么贷款一万,快速申请流程大介绍
  • 为什么不建议存“大额存单”? 业内人士称:主要有“4个原因”
  • 民生易贷、开鑫贷、E融E贷等P2P平台
  • 上海社保卡在哪里办理?办理要多久?
  • 工行房贷大概多久能批下来(工行房贷一般多久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