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老太赔11.3万 是真的出事儿了,还是为老不尊?
由于现在的这些个为老不尊的家伙实在是太多了,我们很多人都有了这样的一种误解,认为我们的这些老人家只要倒下来了,而且是要我们对于这些老人家进行赔偿的话,那么很可怜 的就是那些个要赔钱的人因为他们既有可能就是真的被讹诈上了,然而实际上,我们在这样的一些新闻的引导之下,潜移默化的产生了一种误解的思想,认为我们的这些老人家但凡是倒下来了就是在讹人了,殊不知,我们的这些老人家的身体实际上也是非常非常的脆弱的了,有的时候也真的是如同是玻璃人一样一碰就碎了。 这年头,由于老人碰瓷的太多,给大家造成一种误解,认为想要共建美好家园(博客,微博),就要远离老人。但实际上,为老不尊的也只是少数。据华商报消息,近日,拍照女店员撞倒老太一案在西安市未央法院进行一审判决。法院判定女店员与与雇主承担70%的责任,赔偿老人11. 3 万余元。 其实看到这样的一个新闻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去认真的思考的一件事就是,这样的一个事情的发生的过程当中,犯罪的主体究竟是谁?真的是我们的这个要赔钱的人么?当然是的了,因为在这样的一个案子当中,因为我们的这个当事人和我们的这个老人家发生了接触,从而导致了我们的老太太的骨折,老人家骨质疏松,但是正常上街在法律上来说并不构成任何的责任和问题,所以说也就不必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另一方面,作为我们的当事人,在和我们的这个老人家发生接触之后直接导致了我们的这个老人家跌到并且手上,行为上和我们的老人家跌到并且受伤有着直接的关联和因果关系,这样就直接导致了我们这样一种现象的发生,所以说在这个事情当中,我们的当事人对于 我们的老人家进行相应的赔偿业是在法律上被支持的一件事了。 其实,随着这些年我们的老人家讹诈的案件的频频发生,老人家跌到渐渐成为了一个梗来供我们取笑了,我们常说一个人有钱到什么境界了呢?闲着没事儿就喜欢上的大街上去扶老太太,这样的一个梗虽然说是很好笑的,但是并不能够说明是什么好事情,只能够说明我们的社会有一种病态化的文化在这里面。 然而就如同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这个新闻一样了,我们的这个当事人的存在确实是做错了,确实是对于我们的老人家造成了伤害,这点毋庸置疑的了,所以说通过法律的方式对于他进行索赔时没有任何的问题的了。因为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他已经是发生了侵权这样的行为,那么既然如此,他就有义务为这样的一个侵权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也就是进行相关的赔偿责任,这些都是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