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社保缴费基数指员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申报个税的工资、薪金税项就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紅、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个人所得,不得扣除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保金。社会保险金推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
社保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要求,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收入的60%(私营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过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工资300%。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发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交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保经办机构的通告,申报本企业员工新一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