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社保转入深圳市社保流程
办理手续
1.申请办理
申请者向缴纳社保隶属的经办窗口提出转入申请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缴纳社保企业递交申请表格等材料进行审核,至少存有重复交费的,缴纳社保人需挑选退款时间段的交费地,待迁移单位完成迁移业务流程后,依据缴纳社保人的选择清退重复部分。
2.审核
审核合乎转入标准,向转出地上传愿意接受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内。
3.转出地申请办理
转出地收到愿意接受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进行(实际上時间以转出地实际上申请办理进行的時间起算)将信息表、基金迁移到转入地。此阶段归属于特殊阶段,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办事時间不列入服务承诺期限。
4.审批
转出地将信息表、基金迁移到转入地,审批根据申请办理,8个工作日内。
5.结果
迁移受理,纪录外地交费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