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利息怎么算(北京住房公积金利息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利息分为定期利息和活期利息,定期利息为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乘以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活期利息为活期进账数额乘以天数乘以(活期年利率除以360天)。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在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缴纳在这个时间段之前且不满一年按活期利率计算,满一年则按3个月的定期利率计算。
住房公积金利息计算实例
1、有一名职工从2012年的9月开始缴住房交公积金,每月缴纳的金额为500元,再加上单位缴纳的500元,那么每个月进入帐户的余额则为1000元,至2013年6月30日的结息时,这名职工账户内的余额就有一万元,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4%计算:10000×(0.4/100/12*10个月)=33元,则当年的本息为:10000+100=10033元。
2、某职工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连续交纳了一年的公积金,每月自己缴纳500元,单位缴纳500元,该职工每月的公积金为1000元,到2017年6月30日结息时,该职工的公积金帐户内的金额为:上年10100元,当年10000元,结算方式为:上年的4012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计息: 10033*(2.85%)=285.94元(利息),本息和为:10033+285.94=10318.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