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知识大全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经知识大全

离婚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

需要明确的是,离婚时有关财产分割的具体情况是基于实际的财产认定情况而定的,法律上明确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而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具体的共同财产认定可以基于双方举证的情况来进行认定。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如果不具备该条件,而仅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但没有被判离婚,也就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指出的是,离婚这一要件还要求离婚的客体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果是无效婚姻,如婚前隐瞒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而导致的离婚,也无适用离婚损害赔偿之余地,同样,对于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也不适用该制度。

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是基于实际的离婚原因而定的,必须存在过错行为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才可以主张要求赔偿,但法定的过错行为也只有法律上规定的具体标准,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相关文章

  • 信阳市初级会计证领取时间,地点学生怎么领2023?
  • 专科会计和物流管理的区别?
  • 上海失业拿生育金多少钱?
  • 交强险可退保吗现在?
  • 会计中级考几名合格能过?
  • 外汇的买入和卖出是啥意思呀?
  • 企业五险缴费基数不一样有影响吗?
  • 学会计的用什么电脑好呢?
  • 上海失业报销医疗费吗怎么报销?
  • 工具包会计分录怎么写?
  • 一下关于虚假交易的认定以及处罚细则(一)!
  • 贷款定价成本怎么计算?一文详解
  • 个人如何向农行贷款(从申请到放款全流程详解)
  • 多家国有大行下调个人存款利率超预期下调15个基点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如何查询余额吗分别有哪些方法
  • 个税季报、年报申报步骤
  • 猪肉价格回落至二级预警区间!现在多少钱一斤?附2022年最新行情!
  • 微粒贷贷款攻略如何快速获得微粒贷款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般如何处理
  •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怎么称呼_揭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正确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