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体检有哪些项目
征兵体检共有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女性)及辅助检查。
一、外科(身高、体重标准)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二、内科(血压标准、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
1、血压标准: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 p=""
2、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三、耳鼻咽喉科
1、嗅觉丧失,不合格。
2、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3、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4、Ⅱ度以上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四、眼科
1、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2、色觉异常,不合格。
3、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4、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5、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
五、口腔科
1、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
2、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六、妇科
1、内外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七、辅助检查
1、血常规检查
正常标准:血红蛋白男性120~180g/L(12~18g/dl)女性110~150g/L(11~15g/dl)红细胞数男性4.0~5.5×10/L(400~550万/mm³)女性3.5~5.0×10/L(350~500万/mm³)白细胞总数4.0~10.0×10/L(4000~10000/mm³)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血小板计数100~300×10/L(10~30万/mm³)
2、尿液检查
正常标准:外观:透明、淡黄色pH值:4.5~8.0尿比值:1.003~1.035尿蛋白:阴性至微量尿酮体:阴性尿糖:阴性胆红素:阴性尿胆元:0.1~1.0Eμ/dl(弱阳性)镜检:(离心沉淀标本)红细胞:男0~偶见/高倍镜。女0~3/高倍镜白细胞:男0~3/高倍镜。女0~5/高倍镜管型:无或偶见透明型,无其他管型。女性尿妊娠试验:阴性
3、粪常规检查(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常规检查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正常标准:外观:黄软镜检:红、白细胞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3、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标法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40单位以上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