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知识大全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经知识大全

学生借钱不还如何处理呢

一、学生借钱不还如何处理呢

学生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约定还款的期限。如果是法院的执行款,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申请进行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约定不明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债权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借钱不还下落不明如何办

(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人借钱不还、下落不明,但是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向债务人配偶或担保人主张债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债务。

债务上设有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担保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学生借钱不还如何处理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客服为您解答。

相关文章

  • 信阳市初级会计证领取时间,地点学生怎么领2023?
  • 专科会计和物流管理的区别?
  • 上海失业拿生育金多少钱?
  • 交强险可退保吗现在?
  • 会计中级考几名合格能过?
  • 外汇的买入和卖出是啥意思呀?
  • 企业五险缴费基数不一样有影响吗?
  • 学会计的用什么电脑好呢?
  • 上海失业报销医疗费吗怎么报销?
  • 工具包会计分录怎么写?
  • 工行信用卡第三方快捷支付限额是多少?
  • 酷狗致音乐人损失过亿?上百制作人展开维权
  • 武汉疫情爆发时,全世界只有朝封国,地球那么多国家,为啥一开始不封国?
  • 银联钱包贷款攻略(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
  • 股票入门基础知识K线理论_股票投资必备基础知识
  • 法人按揭贷款怎么贷(详解法人按揭贷款申请流程)
  • 四大银行最新存款利率一览表
  • 华润信托贷款怎么申请(详细解读申请流程和条件)
  • 国管公积金中心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
  • 合肥社保查询可登陆合肥市人社局网站查询(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