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69,592,34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银行”或“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08号)核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4,444,445股,并于2019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444,444,44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4,444,4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630户股东,共计1,869,592,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7%,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3月1日(星期二)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加拿大丰业银行、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西安经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西安经开城市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诺:自西安银行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西安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其持有的西安银行股份,也不由西安银行回购该部分股份。
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承诺:在其所持西安银行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其减持西安银行老股的数量不超过其所持西安银行老股数量的25%;在其所持西安银行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其减持西安银行老股数量不超过其所持西安银行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所持有的西安银行老股数量的25%。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西安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西安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西安银行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西安银行股份总数的15%,5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西安银行股份总数的50%。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个人承诺:其所持西安银行股票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的部分自西安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西安银行回购该部分股份。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西安银行股份总数的15%,5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西安银行股份总数的50%。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后,通过受让、受赠、继承或其他方式取得公司股份的股东承诺:自西安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西安银行股份,也不由西安银行回购其持有的上述公司股份。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西安银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西安银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西安银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69,592,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7%;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1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人员,以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后通过受让、受赠、继承或其他方式取得公司股份的人员,因人数众多,为便于投资者阅读公告,不逐一列式;
2、公司首发前股东西安经开城市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月将公司名称变更为“西安经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