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商业银行
2006年11月8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360号文批复同意在凉山州城市信用社单一法人社的基础上改制筹建凉山州商业银行; 2007年5月31日,凉山州商业银行正式成立并对外挂牌营业。凉山商行是由地方政府相对控股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也是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首家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
自2007年成立以来,凉山商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凉山人民”的市场定位,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支持和促进凉山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凉山商行拥有职工413人,内设办公室、科技部、风险管理部等13个职能部门和3个中心(事业部),营业网点37个,业务区域以西昌市为中心幅射周边七个县、市。截至2012年4月末,资产总额达109亿元,各项存款余额9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6亿元,全年实现利润9000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仅为0.40%;提取各项损失准备金2亿元,拨备覆盖率达634.65%,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并超过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在各项业务不断发展的同时,我行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始终不忘回馈社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五年来,共计缴纳各类税款2.3亿元,是凉山州重点纳税企业之一;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当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5.12”汶川大地震、“8.30”会理地震等灾害发生后,我行职工和单位及时捐赠衣物和现金,积极参与百乡教育扶贫工作等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此外,为回馈广大市民对凉山商行的支持,对在我行办理银行卡的客户采取了免收年费、异地取款和跨行取款代付手续费等优惠措施;在确保国家税收、企业自身提留的前提下,我行股东回报逐年提高。2007年现金分红为8%;2008年为9%;2009年在现金分红10%后,同时还实施了每股派送22.95%的股利分红;2010年现金分红为10%;2011年现金分红为11%;五年来,我行最大限度的确保了股东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五年来,凉山商行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发展主题,深化改革创新,依托地方经济,牢牢把握市场定位,转变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陆续完成了机构扁平化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计算机核心业务系统改造等一系列重大变革。凉山商行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在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趋势、特别是对凉山州地方经济发展现状、趋势进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分析凉山州内外金融同业发展现状、趋势,并结合我行自身特点和实际提出了“立足西昌、覆盖凉山、面向三州”总体战略发展目标,力争在未来三年的时间里把我行建设成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资本充足、管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效益良好、特色鲜明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